(论文)从中国儒家观点看中国古代犯罪心理
史 为 鉴 口 重庆警察学院张袖洇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袁霜竹 摘要在中国古代犯罪学的历史上, 其观点和思想都分布在先秦时期各派思想的著作中, 没有形成统一、 整体、 成体系的犯罪 思想著作。但是纵观先秦儒家关于古代犯罪的分析不免有着其局限性, 在今天我们应该批判继承地加以看待。 中国先秦儒家犯罪心理预防犯罪 中图分类号关键词G275. 1 文献标识码A 在中国夏商周时期中国的犯罪学思想早已产生, 三代的统治者 为了神化他们对国家的统治, 利用“天命” 和“天罚”等思想进行宣 传。 史书记载: 夏代“有夏而服天命” ; 商代“天命玄鸟, 降而生商” ; 周 代“丕显文王, 受天有大命”。 统治者们宣扬君权神授, 自己的政权受 命于天, 任何反抗他们的统治或违反他们制定的法定条例视为不可 饶恕的大罪, 必须借助上天之名予以惩戒。 例如启为夏王, 有扈氏不 服, 启则“恭行天罚” , 商汤伐桀和武王伐纣也都是借助夏或殷商失 德, 上天弗助, 予以征服讨伐。由此可看, 三代以前惩戒犯罪基本是 借助天讨神罚的思想, 到了周公时期宣扬“明德慎罚” , 周公的思想 主要也是宣扬君主要有良好个人品德, 才会承受天命, 失德者将会 失去天命。后来儒家主张的道德为主, 刑罚为辅的思想观源自周公 “明德慎刑”思想。这时候, 法家学说对犯罪学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跟看法, 他们主张一个人一旦犯罪无论是轻罪还是重罪都要采用沉 重的刑罚来处罚他, 使他得到警示。 而儒家却主张将犯罪消灭于“无 形”中, 侧重于如何预防和制止犯罪。 先秦儒家对三代以神本位的犯 罪观念进行转变 , 从人本位 的角度人手对犯罪问题和犯罪心理进行 研究。其哲学思想是提倡“人世”的, 因而先秦的儒家犯罪思想也是 世俗的, 基本上已经摆脱了夏商周时期的神权束缚, 以人本主义对 犯罪问题进行多方面的探讨。 一、先秦儒家对犯罪原因的探究 《 论语 邛日 货》 提到孑 L子对人性问题的主张是“性相近,习相远 也”, 而孟子肯定人的本性是向善的, 并提出了人性本善的四种“善” 的萌芽状态, “恻隐之心, 人皆有之; 羞恶之心, 人皆有之; 恭敬之心, 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 人皆有之”。 孔孟的人性论较为相似, 不存在本 质的差异 , 理论 上否定 了存在天生 的圣人或者天生的罪犯 , 人之所 以犯罪的根源在于后天的“ 习” , 排除了造成所谓的犯罪是 由先天所 决定的。孟子挣l生善论的理论, 更是认为人所谓的“恶”不可能是先 天所决定的, 而一个人之所以会犯罪不仅是它违背了儒家所提倡的 仁义礼智信等原则 , 而且还触犯到法律层面上的禁律 , 是丧失本性 、 违背人伦的罪恶表现。孔子对于中国古代犯罪思想的探讨过于间 接, 在此我们无从知晓他本人对于古代犯罪原因的表述, 只是在《 论 语·卫灵公》 中记载道: “小人穷斯滥矣。”意思是说一个人穷了就会 犯上作乱, 导致犯罪社会就会不安宁 , 并且还在《 论语 · 问宪》 中说 , “贫而无怨难” 表明贫穷会使人轻视仁义道德、不知廉耻地犯罪作 乱。 而亚圣孟子则是对于犯罪问题的表述来得直接得多。 他认为人 之所以会犯罪, 主要原因在于缺少恒产所致。 他曾说, 有恒产的才有 恒心 , 无恒产者是无恒心 的。 苟无恒心者 , 放辟邪侈 , 无不为己。 他认 为, 财物的多少是出白天然, 占有的多少失衡是直接导致犯罪现象 的出现和社会动荡的根源。 他们认为一个人会犯罪不是来自于先天 的因素, 而是贫穷所致_1 lm。 苟子持性恶论的观点,他认为人性的邪恶是引起犯罪的根源, 同样他把重点放在后天的纠正上,这一点苟子又和孑 L孟站在一起。 他说, 其善者伪也, 承认人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改恶从善。 简而言之 个人天性的邪恶只是成为犯罪者的一个可能因素 , 并且这种可能 一性可以通过后天 的学习被消除。因此 , 按照苟子的观点一个 人 长大后就会成为两种人, 一为君子或为小人。保持人本恶的特性不 加以改正就会成为小人 ,相反通过后天的不断改正就会成为君子 。 于此观之 ,苟子认为构成人们犯罪的心理原 因不是 由先天所决定 生 的, 而是由后天因素所决定的, 这又是一种唯物主义的认识观 。 苟子认 为一个人生来就是好利恶害 , 好荣恶辱 的本 r{: , 饥而欲 食, 寒而欲暖, 劳而欲息等等这些都是人本身的劣性, 无论 子还是 小人 , 人人生而如此 , 因此他认为犯罪的根源在于天性。 人生而好利 的本性往往会见利而忘义, 势必会引起争夺, 进而引发犯罪; 生而有 嫉妒之心, 见到别人有更好的东西或者做得更为出色, 就转而嫉妒 别人从而引发犯罪; 人生而喜好声色, 听到美妙的乐曲就忍不住去 侧耳倾听 , 见到漂亮的东西或人就 忍不住去 占有 , 这些人生来的劣 根性往往就是引发犯罪的根源。 其次, 他认为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 可能引发犯罪 , 这也是他不赞同贫穷是犯罪根源的原因。 苟子进而解 释道, 穷人为了获取温饱不免有利欲之心, 进而去偷窃、 抢夺而引发 犯罪,而富人虽然可以应付基本的温饱问题但是更多往往是为富不 仁, 拥有更大的利欲之心, 想占有更多的物质财富, 因此往往急需借 助一些非法手段压榨他人, 榨取他人财富, 贪欲不足遂成“大奸者” , 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其实是贪欲不足所致, 而并非是贫穷所致 。 二 、 犯罪的预 防 孔孟对于犯罪的预防提出了 “富之” 、 “教之” 辅之 以刑罚的思 想。 这三个是有先后顺序的, 首先要先“富之” , 简而言之就是要帮穷 人解决温饱问题, 然后才能对之实行长期的教化, 他们认为善治国 者要先使民富之, 再对其教之。《 论语·子路》 中记载: “子适卫, 冉有 仆。 子日: ‘庶矣哉 ! ’冉有日: ‘ 既庶矣 , 又何加焉? ’ 曰: ‘ 富之 ’, 日: ‘ 既 富之又何加焉? ’ 日: ‘教之’ 。”孟子更为具体地提出了减税、 置产和 教育等思想, 薄其税敛, 野九一而助, 国中什一便自赋。 五亩之宅, 树 之以桑, 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俞之畜, 无失其时, 七十者可以 食肉矣。 百亩之田, 勿夺其时, 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并且他们认为 德育教化更能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因为德育教化能使人安分守 己, 知廉耻, 明荣辱, 会以道德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潜移默化地使 人从善, 耻于犯罪 , 相较于刑罚更能从根本上制止犯罪现象的产 生。 在今天看来犯罪起源于贫穷是明显错误的, 孔孟之说无非是站在剥 削阶级 的立场上 , 为剥削者辩护 , 也不排除所处 的阶级局限性所致 。 总而言之贫穷并不是产生犯罪的根本原因,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 ,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 为富不仁者并不少见 , 而且这些大奸大恶者 30蔓 t界 20 15 . 3 月 下 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