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男子交通肇事撞死人找妻子顶包 法网恢恢终被捉

2025-09-14 01:03:18 5阅读

潍坊齐鲁网3月6日讯(通讯员许静)3月1号晚上,在临朐县兴隆东路体育场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县交警大队迅速出击,很快就破获了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晚上八点多,接到报警的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雨生说:“在赶往事故现场的过程中,我们跟中医院联系,就确定那名伤者已经死亡了”。

经过现场勘察,发现现场只遗留了一些肇事车辆的碎片和受害人的衣物,在公路的南侧还有一滩血迹,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在现场的一名派出所民警提供了重要信息。

派出所的民警叙述了当时的现场情况:“在这个地方撞上,那人撞去那边了。那个人趴的摔到那个地方了,那个车跑了,跑了之后往西走,走到桥头那里,调过头来,去了窦家洼。

办案民警立即在窦家洼村展开调查,在一家村民门口,发现了一辆前头大灯破碎的车辆,经过碎片比对,确认为疑似肇事车辆。

自称是肇事车辆的女性驾驶员在事故中队,一直哭哭啼啼,无法说出事故经过,负责调查这起事故的民警说:“因为这个女的一直情绪比较激动,问她谁开的车,她什么都不说,经过第二天我们做工作,证实是她丈夫刘某某开的车,3月2日中午,这个刘某某在他父亲的陪同下,到事故科来投案自首了”。

交警询问:“谁开着车来”?刘某回答:“我开着”。自首后的刘某某自称因眼睛近视,当晚忘了戴眼镜又加之车速太快,没有发现前方的行人,将人撞伤后害怕承担责任而逃之夭夭。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说:“俺对象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在哪里,我说我现在在二姐夫家门口,我出事了,你快来给我顶一下,意思就是看看怎么回事,撞到人了没有,看看怎么弄,给我处理处理,我先出去躲躲”。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3月2日,刘某某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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