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各国对于“安乐死”态度

2025-09-14 14:03:58 5阅读

荷兰比利时是先锋

荷兰议会在2001年11月通过了安乐死法令,并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自此,荷兰结束了30年来“安乐死秘密进行”的不合法状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给安乐死立法的国家。

从上世纪70年代起,荷兰医生已开始探索对于强烈要求安乐死的病人秘密实施该技术,虽然法律并未允许,但社会和法律对此非常宽容。

1990年荷兰政府成立研究安乐死实践的“安乐死医学研究委员会”,4年后有关法律增加了相关内容。荷兰法律对于安乐死实施限制非常严格。

2002年5月16日,比利时议会以86票赞成51票反对,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允许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对病人实施安乐死。

澳大利亚立法后遭推翻

1996年7月1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正式推出并实施一部安乐死法案,尽管遭到当地医学家强烈反对,但该法案还是从北部地区开始,被传播到其他省份。但是在9个月后,由于反对“安乐死”声势浩大,澳大利亚宣布废除该法案。

与澳大利亚相似,瑞士苏黎世政府在2000年10月通过决定,自2001年起允许医生对养老院中提出安乐死请求的老人提供“帮助”,但这项决定仅限于苏黎世23家养老院。

美国联邦政府不完全认同安乐死法案,但其俄勒冈州在2007年就此问题举行全民公决,60%民众支持医生在病人有需要时可以帮助其实施安乐死。

英国、法国以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至今仍不承认安乐死行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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