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商洛市商州区五所学校选聘教师公告(106人)(4)
(三)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系被省、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师(含省级特级教师)、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的,笔试成绩折算后按省、市、县区级别分别加5分、3分、1分(按最高荣誉奖励加分,只加一次)。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50% +奖励加分+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二)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分学科由分数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教龄长者优先、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对象。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确定的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事项另行公告。
(五)公示、聘用
1、公示。对拟作为聘用对象的教师名单在商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下发选聘人员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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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直学校(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商洛市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商州区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竞聘实施办法》和《商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0号)精神,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商州区教体局决定为商州区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幼儿园和区直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商州区教体系统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心健康、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创新进取、无不良行为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条件:
1、商州区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
①年龄在45周岁(1973年7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任教5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本科以上学历(后续学历为本科以上学历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师范毕业),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只限本专业毕业学历,其余岗位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具有与所报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③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④本人同意高职低聘。
2、商州区第四幼儿园、区直幼儿园
①年龄在35周岁(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任教5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③本人同意高职低聘。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区人社局、区教体局于2018年7月2日通过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职位。
(二)报名时间及步骤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商州区第二小学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批准的方式进行,实行报考者个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