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09-19 18:02:33 5阅读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机关依法  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 名;

(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三)规划和计划

主要包括:秭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执行情况,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以及统计分析;

(五)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环境保护、基本医疗卫生、教育、脱贫攻坚、社会保障、财政资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就业、政府采购等领域的信息。

(九)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还编制了《秭归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秭归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z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秭归县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秭归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县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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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固定设施进行公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南郡大道12号市民之家一楼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咨询电话:0717-2882059)。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秭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秭归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通过实名注册/登录后,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4.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自行下载《秭归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xzwgk@yichang.gov.cn;

5.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真实载明包括: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首先要确定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在相应政府网站查询,或向秭归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

4.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秭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秭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担。

主管部门:秭归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政府大楼。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7-2886017,传真:0717-2886099。

通信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邮政编码:443600。

电子邮箱:zgxzwgk@yichang.gov.cn。

政府信息查询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政府大楼、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南郡大道12号市民之家。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秭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秭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秭归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秭归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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