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和平区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召开

2025-10-27 23:03:01 7阅读

8月30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召开。

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_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_天津市和平区委员会

区委书记姚建军主持会议,并就《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和平贡献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作说明。区委副书记、区长郑伟铭传达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廉桂峰,区政协主席高宝江,区委副书记李浩及区有关领导出席。

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交流讨论、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增强谋划和推动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中央和市委全会精神在和平区扎实实践。

会议强调,要紧扣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围绕《实施意见》,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因地制宜、久久为功,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举措。要把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紧密结合,增强对国内外高端资源要素的吸引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努力为一域增光、为全局添彩,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展现和平之为。

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经济工作,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持续壮大服务消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结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精心策划文旅活动,持续释放消费活力潜力。要注重加强规划衔接,做好“十四五”向“十五五”转段重点工作。要扎实推进20项民心工程,加强民生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群众。要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

会议强调,要抓牢“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要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察督导,推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服从大局、相互配合。要持续学习提升专业能力、掌握科学方法,成为改革的行家里手。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用好践行正确政绩观“八个一”调研成果,树牢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为基层减负赋能,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会议期间,还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实施意见(讨论稿)》和《全会决议(讨论稿)》的讨论情况。

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的区级领导同志;不是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的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驻区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区委各巡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区教育系统按正处级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和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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